2024-05-16 「治善錠10公絲(衛署藥輸字第016195號)」及「滅殺癌注射液25毫克/毫升(衛部藥輸字第028034號)」藥品之輸入業者,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(含依已撤銷之本部113年1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39001569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),醫療機構、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。 「治善錠10公絲(衛署藥輸字第016195號)」及「滅殺癌注射液25毫克/毫升(衛部藥輸字第028034號)」藥品未依本部112年3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21400274號函要求完成中文仿單變更事宜,爰本部業於113年5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31401019號及第1131405714號處分書,廢止該等藥品許可證,並命旨揭藥品之輸入業者(台灣美強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邁蘭有限公司),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(含依已撤銷之本部113年1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39001569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),醫療機構、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。 回上一頁